引言: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想收养小孩,却不清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也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下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收养人收养孩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2017年收养人收养小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别收养条件可适度放宽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知识拓展:
申请收养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3)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
(4)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
(5)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