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互联网
  • 关欣律师
  • 2016-12-29

  引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下文将详细介绍关于人身保护令的相关知识。

  1、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本人,在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受害人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委会、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受害人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2、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

  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者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证据表明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可能。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可以由受害人近亲属、其他相关组织、国家机关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等。

  5、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怎么写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户籍XXX,暂住XXX,联系方式XXX(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被申请人:同申请人信息的格式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XXX)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附:病历、出警记录、证人证言一份或者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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