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定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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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欣律师
  • 2017-05-03

  引言: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1、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答案:不一定。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当父母双亡,祖父母健在的话,独生子女就与祖父、祖母平均分配遗产;若祖父母之后去世了,之前继承的遗产则由其子女继承,该独生子女就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了。

  2、再婚家庭,遗产只归再婚子女吗?

  答案:不一定。

  父母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依然有权继承其遗产。同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长期的抚养关系,他们之间互相享有继承权。

  3、被收养的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案:符合条件就可以。

  被收养的子女作为继承人以外的,若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遗产。虽然自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也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出于道德心对生父母进行扶养,也能继承遗产。

  4、子女谁照顾老人多就能多分遗产?

  答案:可以。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多分遗产。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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