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什么是执行人?哪些人可以作为执行人?执行人有哪些权利呢?下文将详细介绍。
一、遗嘱执行人的概念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三、遗嘱执行人的作用和权利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