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再购房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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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欣律师
  • 2018-01-03

  摘要:一些拥有个人房产的人群,在婚姻生活不和谐时,可能更关心个人房产的安全。在现实生活中,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出售,再购买新房时,新房属于谁的?下文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出售,再购房,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子仍归个人所有。用这种方式购买新房的,律师有几点建议:

  1、保存好婚前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发票; 婚前购房的合同以及发票,是证明房产归己所有的有效证据,必须慎重保存。若购房的合同及发票已经遗失,可到售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到房地产交易核心查询和复印。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较好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中应属配偶的部分留存。 婚前房产出售后变成现金,该笔现金为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或在双方一致认可后进行花销,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自由处置。

  3、售房款资金规范管理。售房后,不论是定金还是首付款和其它笔付款,能尽量打入一个账户内,尽量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账户操作,造成资金来源和去向说不清、举证不能的情形。每次存、取款,保存好资金存取款凭条。规范管理售房资金,对于产生纠纷时举证证明资金为个人财产,将能直到重要作用。

  4、买卖交易尽量转账,一般不要采用提现交易。转账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以及汇款人和收汇人信息都可以从银行查出,产生纠纷时容易查清。但若是现金交易,资金来源以及使用资金的性质在产生纠纷时很难说清,容易产生争议。

  5、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若用婚前房产婚后出售的钱款再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使购房款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因写在双方名下,故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自然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便不能自然拥有房产权利。

  6、贷款尽量以一人名义。即使购房时用的全部是一方的资金,购房合同也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目前银行一般要求婚后购房要双方在共同抵押权人处签字才放贷,就会给一方造成隐患。既然一方同意未出资的另一方在共同抵押权人处签字,便可推断意味着认可自己出资购的房产为共同共有,造成纠纷时对自己不利,所以尽量以一人名义贷款,若能不贷款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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