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同意,但因男方实施过家暴,女方在离婚时提出精神赔偿。法院经过审理,对这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存在家暴,准许二人离婚,男方需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呢?我们听听蔡律师的回答。
蔡律师:根据上面的文件中对于家庭暴力的描述,我们知道,认定家庭暴力需要衡量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有暴力、胁迫等侵害行为发生,二是造成受害人身体、精神等方面一定的伤害后果。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两要素存在的,法官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问题:不过随着家庭暴力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人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那么,对于这样的“冷暴力”,又该怎么认定?
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 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故意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对方。表现为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家务等等。
对于冷暴力,确实在举证方面比较困难,所以法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证据及双方的陈述来慎重做出判断。
问题:家庭暴力的确是婚姻生活的一颗炸弹,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受伤害。但当我们遇到家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蔡律师:首先是尽量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弱势一方要注意保护自己,在发生暴力的时候要求助于邻居、亲戚、家人甚至报警,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其次是注意收集证据,比如用手机录音、拍照等,或者报警后要求警方做调查笔录,如果受伤则要求警方开具验收单,及时进行伤情鉴定等,这些证据对于将来主张权益会有帮助;
最后是要求家庭暴力的行为人承担后果。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行政责任包括公安机关的罚款、拘留等,达到一定程度的还可以追究故意伤害等刑事责任。
问题: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可以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其中,离婚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在这里,很多人关心的就是:遭遇家庭暴力后该怎么离婚?
蔡律师:遭遇家庭暴力后的离婚程序跟常规的离婚案件没有区别,只是在提起诉讼请求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构成家庭暴力的通常法院都会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然而,家庭暴力离婚官司不同于一般的离婚案件,在实践中,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否则,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该如何收集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从我们多年的办案经验来讲,法律上比较有效的证据包括下面几类:
1、报警记录,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2、伤害鉴定结果,受害人报警后,可以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
3、录音或者书面保证,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有悔过表现的,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其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细节,或者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
4、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如保姆、邻居或亲戚朋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的,则可以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问题:事实上,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几乎很少有人会有意识地去保留证据,直到起诉离婚时才发现没保留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是不是就无法离婚了?
蔡律师:只要有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就不可能完全没有证据,通过事后的收集,也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证据。即使完全没有家庭暴力方面的证据,也不是就无法离婚了。离婚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任何限制,没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只是离婚的过程可能没有那么顺利,但是没有离不掉的婚。
问题: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往往还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因为离婚赔偿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重大意义,它能够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受害方的权益。但不少人反映他们根本不知道该要多少赔偿,或者该给多少赔偿才合理。蔡律师,有关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蔡律师: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数额,通常要看具体情况,结合家庭暴力的情节、受伤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问题:家庭暴力往往会给受害方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的伤害,更有甚者还有后遗症,因此离婚时,家庭暴力的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
蔡律师: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主张在财产分割方面予以照顾。通常,法院在处理经依法认定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时,如果判决双方离婚的,在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方面都会照顾受害方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08年3月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相关精神,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初自愿与否,如果这种牺牲可能导致受害人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生活条件降低的;在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
符合上述情况的受害人分割共有财产的份额一般不低于70%;针对加害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额一般不低于80%。
问题:现实生活当中,还有一个比较迷惑的问题,就是如果遇到了家庭暴力,想请求赔偿,但就是不愿离婚。对于这种不离婚请求赔偿的要求,法院会支持吗?
蔡律师:不离婚请求赔偿的要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家庭暴力的出现,有比较多的因素,关键还在于双方沟通上出了问题。希望大家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把家人作为坏情绪的发泄对象,减少家庭暴力,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万一遇到家庭暴力,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