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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6

  婚姻是每个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有人说过恋爱虽易,婚姻不易,说的正是婚姻需要经营,因为婚姻就是两个人生活相处的结果,在相处中相互发现对方的一切。但也因此,在婚姻中不是每对夫妻都可以白首不相离的,婚姻中也会出现危机以及纠纷。那么对于婚姻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一、遇上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婚姻纠纷是指因恋爱、结婚、离婚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的总和。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所以遇上婚姻纠纷其处理原则如下:

  (一)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二)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四)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五)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二、对于各种不同的婚姻纠纷其处理方法有所不用:

  1、婚约纠纷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即自行取消。

  2、事实婚姻纠纷的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于事实婚姻一般是不承认、不保护的。因为它是违反法定结婚程序的违法行为。

  3、离婚纠纷的处理: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子女抚养的处理:

  《婚姻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财产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6、债务清偿的处理: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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