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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04

  摘要: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那么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下文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他的父母吗?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一般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那么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吗?当然不是。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

  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监护权并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父母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父母双方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父母双方离婚时,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归哪一方抚养,都允许在今后由一方提起变更抚养之诉。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为父母,如果父母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的,可以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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