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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6

  摘要: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消除。下文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咨询: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被他人收养的养子女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说法:《收养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可见,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

  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确定合法收养关系起,父母子女之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及其继承权了。

  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十四条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如果养子女还对生父母抚养较多,应根据养子女对生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适当分得生父母遗产。

  知识拓展:

  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

  2、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母子女间的上述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养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同理,养子女独立生活后,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履行赡养义务。

  3、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4、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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